必修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实践环节,按照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设置为6学分。专业实践一般在与学校签署协议的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进行,鼓励学生和导师依托企业项目需求或前期科研合作关系,自主联系符合学校基地基本标准的企业进行专业实践;不能自主联系实践基地的学生可申请进入学院已建立的创新基地进行专业实践。专业实践计划应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制定,实习内容原则上应与学位论文相关,在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答辩中要对实习情况进行专项报告。
七、年度考核
硕士研究生年度考核是在课程学习、开题报告结束后,每年对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重点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年度考核由各学科方向组织实施,公开进行。考核内容和方式参照《东北林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八、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成果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参与或独立完成一定工作量的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研究并发表学术创新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3《机械类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成果基本要求》。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
硕士生开题报告一般安排在第3学期开学初进行,自开题报告通过至申请答辩的时间应不少于1年。
学位论文应表明学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的中心内容。学位论文应能反映出研究生在该学科研究方向上,对国内外发展动向有基本了解,对本课题范围内的重要文献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评述;对课题的研究方案做过充分的考虑,对设计理论及调查研究应有分析和对比,应做到数据可靠,数据处理方法正确;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应在学术上和对相关工程领域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等。论文选题应服务于各行业对工业设计的需求需要,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设计问题的能力。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于第1学期完成论文选题工作。研究课题须在本专业研究方向范围内,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具有现实意义或理论学术价值,原则上应来源于导师正在承担的科研课题或项目。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检索并阅读中外文资料(其中外文资料应占较大比例),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研究意义、国内外该领域的研究现状与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研究内容、创新之处、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研究目标、进度与安排等,重点突出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研究生应在第3学期开学初做开题报告并回答所提出的问题,在听取意见并修改后提交正式书面报告,由学科组织专家工作组对其开题报告进行集体审议并提出指导意见,论文开题通过后,研究生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2、论文阶段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独立完成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工程价值),应在相关领域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阐述自己的新观点、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论文要具有系统性、完整性、以及一定的创造性和较强的工程实践性,对于实践性强的课题,论文应有具体的实验研究和验证结果。
研究生每月至少一次向导师汇报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导师应帮助其分析工作中的难点,及时给予指导,使论文工作顺利实施。
论文的书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7713.1-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要求文理通顺、逻辑严谨。论文应符合东北林业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论文格式规范。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开发、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论文送审及答辩 本领域方向的学位论文按照学校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盲审,送审前需要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全文和分节的重复率都小于30%方可送审。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对所研发的软件或硬件进行演示,由学院核查捡验。
3.论文评审与答辩
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参照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汇编》及《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条款进行,论文的“创新性”是评定优、良成绩的重要依据。学位论文必须由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本人独立完成,杜绝论文代写和买卖事件的发生,应当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够体现论文作者运用现代工业设计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工业设计领域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2) 攻读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前需通过申请资格审查。
2.预答辩
硕士生应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取得学籍2年及以上,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各培养环节,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可申请预答辩。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预答辩委员会应由5位专家组成。导师可参加预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预答辩委员会委员。预答辩由学院组织,学科实施,公开进行。预答辩一般安排在正式答辩前2个月进行,预答辩通过后,经完善后送外审核。
3.毕业答辩
硕士生应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取得学籍2年及以上,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各培养环节,申请毕业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专家组成。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由学院组织,学科实施,公开进行。毕业答辩通过,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专业硕士学位,同时获得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
附件1: